为了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提高学生评教覆盖率和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所称网上评教是指利用我校现有的学分制系统和网络设施,在学生进入选课界面之前必须进行操作的一个环节。学生在选课之前必须对本学期所选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评教主要观测点见附表一。
二、网上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课程评教得分计算方法
(一)基本分值。点击优秀计95分,点击良好计80分,点击一般计65分,点击差计50分,标准见附表二。
点击优秀的人数 | ×95 | + 点击良好的人数 | ×80 |
点击该教师的总人数 | 点击该教师的总人数 | ||
点击一般的人数 | ×65 | + 点击差的人数 | ×50 |
点击该教师的总人数 | 点击该教师的总人数 |
(二)被评教师评教得分计算公式。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后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评教得分=
教师某门课程的评教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课程评教等级确定方法
(一)教师某门课程评教得分在86分以上(含86分)的为“优秀”。
(二)教师某门课程评教得分在74-86分之间(含74分)的为“良好”。
(三)教师某门课程评教得分在60-74分之间(含60分)的为“一般”。
(四)教师某门课程评教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差”。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评教结果在学生课程分数评定后或下学期初,通过学分制系统公布。教师可以查询本人的评价结果,学院领导可以查询本学院全部教师的评价结果,教务处和校领导可以查询全校教师的评价结果。
(二)教务处对网上评教获得“优秀”的教师进行通报表扬;将被评为“差”的教师的评教结果通知所在学院,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管理措施。
(三)网上评教结果存入教师的个人教学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参评年度“教学十佳”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第一、第七学期的学生也要参加评教,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取消其学分制系统的查询权利。
附表一:
评教主要观测点
教学态度 | 师德修养情况如何;备课是否充分、教案(课件)是否完备;作业批改是否及时,辅导是否到位;是否关心学生成长。 |
教学内容 教学水平 | 讲授内容是否准确;是否积极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知识是否丰富、语言表达能力是否强、教学水平是否高;能否恰当地介绍新知识和学科的前沿状况。 |
教学方法 | 授课方法是否灵活,教学进度是否安排得当。 |
教学效果 | 讲授课程是否深入浅出,易懂易学,且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