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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面向正在申请或已在华学习,对华友好、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外国留学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的进修生,不含港澳台学生。
一、奖学金种类
A类奖学金,每人一次性发放25000元。用于资助来赣接受(博士、硕士)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B类奖学金,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用于资助来赣接受本科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C类奖学金,每人一次性发放6000元。用于奖励来赣高校就读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外国进修生。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在校学习半年以上的语言生,或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3. 申请人成绩在本年级或本班名列前茅,且表现良好,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4. 攻读汉语言及相关专业学位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
5. 未同时获得中国各级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申请材料及流程
申请人应该按照不同类别奖学金规定的条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一式 2 份,主要包括:
《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
护照复印件;
健康证明;
推荐信(本科生、进修生除外);
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四、申请时间
一般每年10-11月通知学生递交申请,每年12月公布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