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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留学生办理实习签证的相关规定

日期:2019-05-16 来源:

江西财经大学留学生办理实习签证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江西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从事校外实习活动,特出台此规定需通过此规定,请大家讨论
一、申请资格
1、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外国留学生
2、已持有学习类居留证件
3、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重修通过亦可申请)

申请人无品行不当,无违反校规校纪及留学生相关管理规定;无受到校纪处分;无违反中国法律,未曾受到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罚。
5、申请人需征得江西财经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同意。
6、申请人已经取得相关企业或单位实习资格,且实习内容与本人所修专业相关。
7、实习期限超过该生在校学习期限。
二、申请流程
1、留学生取得实习资格后,企业或单位需开具实习证明或协议,并明确标注实习时间、地点实习内容。
2、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办理居留证件加注实习申请表》由院系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办理
    3由留学生管理科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提交居留证件加注实习申请材料
三、所需申请材料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外国人签证证件审批表。        

2、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
3、江西财经大学申请报告

4、实习单位同意函

5、出勤率表(待核实名字)

6、护照首页、居留许可或有效签证复印件

7、证件照一张

温馨提示:一切以当地出入境机关要求为准。


四、校外实习其他注意事项
1、每次办理居留证件加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待核

);
2、申请人变更实习单位后,必须重新办理居留证件加

注手续
3、如申请人在实习期间出现学业成绩明显下降、缺勤

情况较多、违犯校规校纪和中国法律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签证发放。
4、留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退、停、休学等学籍异动,必须按要求注销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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